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大局。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总体规划和2018年学校工作计划安排,从2018年4月起学校正式启动各级各类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动态评估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实验室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评估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教学和科研实验用房及实验场所
二、评估方式 二级单位自评与学校专项评估相结合
三、评估内容 根据国家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指标内容,结合学校各学科特点按照化学化工类、生物医学类、辐射类、电子电气类、工程机械类、其他类实验室建立了详细的评估指标体系。
四、评估方法
1.学院自评(1)学院层面: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院级评估指标”进行考核评估。(2)实验室层面:以实验房间为单位,根据实验室的类型选择相应的评估指标进行评估。针对涉及以上分类中多个类型的交叉实验室,要分别按相关类型进行一次完全评估,然后根据评估情况进行指标调整,形成该实验室专用评估指标。(3)评估结论:各实验室相关的评估指标必须达到90%以上合格,且每一个关键指标须符合要求方能认定为安全与环保评估合格。全院院级评估指标都能满足且所属实验房间评估合格率达到95%以上才能认定为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合格。(4)请各单位务必认真保存本单位每一个实验房间的原始自评估详细资料,保留时间不得少于一年。(5)各单位需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本单位所有实验房间的评估情况总结及整改计划及统计表格交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
实验室安全评估统计表
单位名称: 实验楼名: 校区:
房间号
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评估结论
主要问题
适用指标类型
填表说明:(1)评估结论为合格、不合格;(2)适用指标类型指化学化工类、生物医学类、放射类、电子电气类、机械类、其他类中的一个或多个。
2.学校专项评估(1)由学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相关老师、各学院分管领导及安全秘书、实验室安全环保学生协防队员分组对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评估。(2)由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专家及部分外校专家组成“实验室安全环保评估专家组”对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评估。(3)每季度完成一次全校实验室安全环保动态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五、评估结果的使用
1.评估结果与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直接挂钩;
2.评估结果与学校对各单位实验室建设投入挂钩;
3.评估结果与学校各项评优评奖挂钩。
电气类实验室安全评估指标(2018.3.27).xls打开下载高级查看52.00 KB18-4-23 15:29
辐射类实验室安全评估指标2.xls打开下载高级查看46.00 KB18-4-23 15:29
化学化工类实验室安全评估指标.xls打开下载高级查看60.00 KB18-4-23 15:29
机械类实验室安全评估指标(2018.3.27).xls打开下载高级查看56.50 KB18-4-23 15:29
生物医学类实验室安全评估指标.xls打开下载高级查看60.00 KB18-4-23 15:29
实验室安全管理院级考核指标.xls打开下载高级查看19.50 KB18-4-23 15:29
其他类实验室安全评估指标.xls打开下载高级查看43.00 KB18-4-23 15:29